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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阅览室规则
发表时间:2017-12-08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1,电子阅览室是通过互联网面向全社会提供网上信息资源检索、浏览和使用场所,培养读者收集、应用数字化资源能力的基地。

2,读者在使用Internet检索、浏览资源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。

3,读者不得利用Internet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;不得利用Internet查阅、复制传播危害国家安全、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有害信息。

4,读者在使用Internet时,应遵守Internet网上的国际惯例,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、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。

5,电子阅览室采用《电子阅览室管理系统》进行高性能自动化管理,面向全社会,实行无偿服务。读者可使用软件盘和学习盘,杜绝读者私自携带游戏光盘玩游戏,不得使用有非法内容的软件。

6,读者在上机前检查所有机器的完整(如键盘、鼠标的完整),发现问题及时向前台反映,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
7,读者进入室内必须按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,爱护室内设备,对于恶意损坏及偷窃设备者,将严肃处理。

8,读者进入室内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,不准带、吃零食,不准乱扔纸屑,不得随地吐痰,禁止室内大声喧哗,保持室内安静。手机等通讯工具应设置在“振动”的位置,且接听手机应到室外并注意控制说话的音量,不能影响其他读者。

9,上机高峰期不得在室内逗留,自觉在门口排队上机,互相监督,协助前台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。

10,读者在上机过程中应互相尊重、礼貌谦让,不动粗,服从管理。

11,不得带书包进入室内,不得私自挪动室内的桌椅。

12,为了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,进入室内应自备鞋套。

13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,读者在阅览中出现的检索、应用、存储等问题应及时向前台工作人员或辅导员咨询。

14,本电子阅览室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办公室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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